在个税新政出台后,不少人开始关注税务筹划这项个人理财的重要部分,那么个税筹划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操作?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合伙人郭艳明表示:“高收入人群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也许可以考虑两种税务安排,可能公司方面更起主导作用。第一种是将个人的社会福利金提高,如增加住房公积金的提存比例。第二种是考虑提高年度奖金在全年收入中占的比例。”举例来说,张先生每月工资4500元,年终奖36000元。如果年终奖金分摊到每个月发放,张先生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3000 -1600=5900元,适用最高税率20%,应纳税额为5900×20%-375(速算扣除数)=805元,年应纳税额为805×12=9660元。 而如果年终奖一次性发放,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1600=2900元,适用的最高税率为15%,每月应纳税额为2900×15%-125(速算扣除数)=310元。年终奖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根据36000/12=3000元确定),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为36000×15%-125=5275元。则全年纳税总额为310×12+5275=8995元。 名词解释: 速算扣除数——为简化计算程序而按全额累进方式计算超额累进税额时所使用的扣除数额。等于全额累进税额减去超额累进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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